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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著协沈阳负责人:走出奥运歌曲商用误区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8年07月17日12:28 华商晨报
音著协沈阳办事处负责人:希望以奥运为契机,普及群众保护版权的意识 北京奥运快开了,奥运圣火也来了,奥运歌曲(听歌),想必不少人也都会唱了。 近几个月的时间,奥运歌曲成了全国各大城市里商家首选的背景音乐,《北京欢迎你》、《怒放的生命》等振奋人心的旋律很快传遍了大街小巷。这个过程中,好多人都忽略了一件事:就是要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。 从7月10日起,音乐著作权协会(以下简称“音著协”)将在全国范围内查处违规播放奥运歌曲的企业和商业活动的组织者,作为奥运赛事承办城市的沈阳也将成为重点监管的城市之一。据记者了解,北京奥运会期间,奥组委将沿袭国际惯例,通过音著协统一管理奥运歌曲的著作权,对违规使用奥运歌曲的现象将追缴版权费,违规者还有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法律诉讼。 虽然绝大多数商家对此都表示理解,但在对音乐版权的认识上依然存在一些误区。昨日,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音著协沈阳办事处的负责人陈女士,请她一一答疑。 误区一:所有奥运题材的歌曲都算奥运歌曲 答疑:只有奥组委享有著作权的歌曲才是奥运歌曲 奥运会既是国人的荣耀,也是音乐人创作的灵感来源,所以,无论大牌还是小明星都争先恐后地推出和奥运有关的歌曲。但不是所有奥运题材的歌曲都是“奥运歌曲”,真正意义上的奥运歌曲是此次奥组委授权音著协集体管理的、“北京2008奥运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”的入围作品,约有73首。 昨日,陈女士为记者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奥运歌曲名单。记者看到,谢霆锋( 误区二:只有奥运歌曲被商用时才收版权使用费 答疑:所有作为商用背景音乐的歌曲都要收费 近日,记者接连走访了太原街、中街、北行等商圈,在众多繁杂的背景音乐中也确实听到了一些奥运歌曲的旋律,如周杰伦( 记者了解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规定,以印刷出版、录音发行、公开演奏演唱、公开放送录音、广播、编配和音像混成的方式使用音乐作品,都应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,音乐著作权人有权授权他人使用其音乐作品并为此获得报酬。也就是说,即使是普通的歌曲被作为商用播放,也一样要交付版权使用费。 误区三:音著协收费为盈利 答疑:以奥运为契机,普及版权意识 很长时间以来,人们都习惯了享受“白吃的午餐”,盗版、下载、违规播放等行为让音乐创作陷入尴尬,版权保护意识的淡薄让音乐创作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,创作热情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作品质量的下滑。尽管我国早在1992年就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律,但是落实得并不到位,人们对于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意识依然很淡薄。 昨日,陈女士告诉记者,此次音著协查处违规播放的奥运歌曲并收取版权费,目的并不是要禁止歌曲传播,更不是为了盈利,“我们希望以奥运为契机,普及群众保护版权的意识,真正做到跟国际接轨。”本报记者 王皓 这些都是奥运歌曲 wishing star黄大炜(听歌) 《我们的梦》汪峰、郝维亚 We are ready群星(听歌) 《北京呼唤你》黑龙 《北京欢迎你》阿唯 《点燃激情 传递梦想》张靓颖( 《飞得更高》汪峰 《黄种人》谢霆锋 《梦想在望》周笔畅 《怒放的生命》汪峰 《千山万水》周杰伦 《微笑北京》白雪 《未来就是现在》周笔畅 《我是明星》周华健 《相约北京》凤凰传奇 《英雄》游鸿明 《勇敢的心》汪峰 本报记者 王皓 整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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